另一邊,林永新和林初一先去吃了飯。
兩個人幹掉了四籠包子,三大碗稀飯。
吃飽喝足,叔侄倆直奔衙門,找老熟人吳縣令去了。
從林家村到京城,坐馬車得走不短的時間。車廂可以不用太好,但馬必須得買好的。
不然那麼遠的路,要是跑著跑著將人給扔半道上了。前不著人後不著店的,到哪再去買馬去。
林初一有點後悔,沒順道把大棕和二紅也帶回來。
那兩匹馬精,跑的快,拉著車廂也絲毫不影響速度。
關鍵時刻,倆馬還能當保鏢,一舉好幾得。
再次見到林初一,要不是她身邊站著林永新,王捕頭都沒敢認。
都說佛靠金裝,人靠衣裝。
退去那紅配綠的鄉下大土妞風格,林初一如今都算的上是改頭換面了。
衣服出自京城最大的繡閣,最好的料子,最精湛的繡工。
雖然款式簡單了點,但配上那一身與眾不同的氣質,看著就跟天上下來的小仙女似的。
得知林初一來了,吳縣令連官袍都沒來得及穿,火急火燎地就趕了過來。
見真是她,激動的拱手問安道。
“下官吳原勇,見過安臨郡主。”
此話一出,林永新呆了,林初一也微微愣了一下。
長時間沒人提起,都快給忘了,她現在可不還是個郡主呢。
趙師爺也匆匆跟著見禮,“見過安臨郡主。”
林初一挑了挑眉,衝吳縣令笑了笑,意有所指,“你消息挺靈啊?”
吳縣令呵呵兩聲,忙道。
“京城禮部毛大人府上,是下官妻子的母族。
一直都對下官有所提攜,那兩匹汗血寶馬就是他讓人送過來的。”
吳縣令這話說的巧妙,既提了自己大舅哥,又暗示了一下自己送林初一馬的事。
當然,林初一併沒有多想,就聽了個表面意思,淡淡嗯了一聲。
兩匹馬倒是不錯,至於說提攜就提攜了一個小小縣令?
其實不然,吳縣令的業績其實早就到了往上升的地步。只是一直被府城的魏知府壓著,按的死死的。
人家背後也有人吶,魏知府不走,他就得一直在縣令這個位置上坐著。
除非他能立下直接越過知府往上走的功勞,比如,玉林山一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