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我記事起,我媽就已經去世了。
等我開始上小學的時候,我爸又娶了一個。
聽說我後媽家世不錯,還挺年輕,但好像懷不了孩子。
小時候不懂,以為我爸真的很喜歡她才娶的她。
後來長大了才明白,兩人是商業婚姻,不存在感情。
而且他們都是各玩各的,私生活混亂不堪。
他們對我的態度也很冷淡。
我爸嫌我不是個男孩,我後媽覺得我在這個家多餘。
唯一對我好的,也就只有一直照顧我媽的保姆李阿姨。
雖然他們不怎麼待見我,但生活上也沒虧待過我。
別家孩子有的,我都有,除了親情。
我是在一個宴會上認識的凌毅和章思夢。
我看中了一塊蛋糕,但那蛋糕只剩下一塊。
我和凌毅同時拿下,互不相讓。
最後,那蛋糕被章思夢給吃了。
我氣得不行,想打她,結果反被她修理了一頓。
那時我才知道,她學了跆拳道。
凌毅就在一邊看著我被打。
從那以後,我和章思夢的樑子就結下了。
而凌毅也跟去學了跆拳道,因為他覺得章思夢很厲害。
我還挺討厭他們倆的。
後來我聽說我和凌毅竟然訂了娃娃親。
李阿姨說,我媽和凌毅他媽是好姐妹,所以她還沒出生就定下來了。
我爸也很同意,畢竟凌家家大業大,聯姻對雙方都有好處。
我得知這件事後,想要取消這個婚約,他們不同意。
我爸說,女孩就是麻煩。
他一直都嫌棄我不是男孩。
這都什麼年代了,居然還有這思想。
我氣的要死,和他大吵一架。
出門之後碰巧遇見章思夢。
也不知道我腦子怎麼想的,就想跟她打一架。
沒有意外,我被她打的鼻青臉腫。
這場景被恬恬看見,恬恬以為我被章思夢欺負,便為我出氣。
我趕緊攔了下來,和章思夢道了歉。
雖說我不咋喜歡她,但畢竟是自己惹的事,歉還是要道的。
章思夢倒也不怎麼介意,不過她有些不服氣,非要和恬恬約一約。
恬恬也沒反對。
後來恬恬帶我去了她家,給我上藥。
那時候我才知道,原來她還有個弟弟。
長得和恬恬很像,大眼睛,顯小,個子高,還挺帥。
恬恬和我說他可貧嘴了,但我不覺得,我感覺他挺乖的。
那天晚上恬恬跟我說,如果沒地方去的話,就住下吧。
她知道,我如果不是有什麼事的話不會去找章思夢打架。
我在她房間裡哭了一夜,她陪了我一夜。
後來我看凌毅總是騎個摩托車四處顯擺,自以為很帥,雖然是挺帥的。
我就也整了一輛,學會之後,我找到了發洩的方式。
就是騎摩托。
我見凌毅也想取消婚約,於是我倆變成了統一戰線。
我幾乎天天幫他物色女生,讓他帶回去給他爸媽看看。
結果沒一個他看上的。
後來沒辦法了,他隨便找了一個。
但失敗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