賴先生說出“吉易貴地產公司”的名字後,讓林雪純陷入了沉默,她開始思考上輩子賴先生的貴人到底是不是自己。
見林雪純不說話,賴先生以為她不喜歡這個名字,就說:“不喜歡也沒關係,我們再另外想就是了。”
林雪純說:“不是不喜歡,只是覺得好像在哪裡聽過一樣。就這個吧,只要去註冊公司的時候,沒有重名的,就用這個名字吧。”
三人達成了共識,然後找了一家律師事務所,請人家按照林雪純的意思出具了三份協議。
律師草擬協議的時候不時的給林雪純使眼色,還想辦法要支開賴先生和吉米,他怕這倆人是詐騙犯,把林雪純給騙了。
一直在拖延擬訂合同的時間,並多次提出要見林雪純的監護人。
當得知林雪純的監護人都在燈塔國,她一點兒都不差錢,就是想砸錢讓著倆人試試的時候,律師對賴先生和吉米簡直羨慕得不行。
他怎麼就遇不到這樣的冤大頭呢。
雖然這位律師沒有遇到林雪純這樣的冤大頭,但因為林雪純這三份協議,他也賺到了不少律師費。
林爸爸那邊因為太平紳士提前離席,也早早結束了。他去兌換貨幣的小亭子去找林雪純,卻發現小亭子鎖了門。
就在他準備報警找孩子的時候,同行的另一個留學生髮現了小亭子門上的小紙條。
小紙條是林雪純寫的,是說她餓了,跟著吉米哥哥去吃飯了。如果林爸爸應酬結束了,就先回旅店吧,吉米哥哥會送她回去的。
林爸爸看著手裡的紙條,也是特別無奈。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原來那個喜歡纏著他撒嬌,軟軟糯糯的乖女兒,就變成了現在這個膽子大過天,啥事兒都敢做主的傻大姐了呢?
同行留學生的太太裡有人聽到了林爸爸的感嘆,說:“這還用說嗎?肯定是以前是媽媽帶,媽媽準備好了一切,家裡還有傭人,什麼都不用她自己操心。那可不就剩美美的乖巧的撒嬌了嗎?
現在媽媽不在身邊,傭人也沒跟著,身邊就一個不省心的爸爸,她要是還啥事兒都等著你,那不早餓死了。
今天這事兒,你也不能怪雪兒。咱們在吃飯,你就不知道雪兒會餓呀?你們男人帶孩子就是不靠譜,還是多找找自己的問題,再去怪別人吧。”
可能有這位阿姨的話打底,林雪純都做好了回來後,會被林爸爸責怪的準備了,沒想到林爸爸只是輕描淡寫的說了一句:“下不為例。”
林雪純這邊的事情進行的很順利,協議簽好後,錢已經都給了吉米。後續所有的事情都由賴先生和吉米全權負責了。
林爸爸這邊也有了盼頭,到11月還有二十天,最晚11月中旬也肯定能回到華夏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