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61章 山村命案2(1 / 2)

 都市日常 / 都市 2205 字 2023-09-06

車到山村。

往日安靜的山村,今夜註定無眠。

一路上,都是拿著手電筒、礦燈的警察、民兵和鎮村幹部群眾。

一上網,發現已有人將張明明覆仇殺人的事發到網上。

自媒體時代,人人都是媒體人。

與平日一邊倒的痛恨殺人兇手不同的是,這次網絡輿論,對張明明多了不少同情。

其實,網絡輿論就是如此,同情弱者。

但不管出於什麼原因,非法殘害別人的性命,都是不可取的。

“李書記,剛剛得到消息,張明明主動給派出所打電話,說投案自首。他要下山。”賀茂根欣喜地說。

“確定是要投案自首嗎?”李恨水問。

“是的,張明明說了自己現在所處的方位。他正在下山。我們的人已經去那邊。我不相信他這是聲東擊西之計,因為其他區域都有我們的人。”

“茂根,我們暫且相信張明明一回。聽村民評價,他也不是十惡不赦之人。走,我們去等候張明明下山!”

李恨水和賀茂根剛到山腳下,得知最新消息,張明明已經投案自首,並被警方控制。

李恨水鬆了一口氣。

雖然山並不大,但樹木茂盛。如果張明明不主動投案,將他抓捕歸案,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需要投入很大的人力物力。

李恨水見到了張明明。

不同於其他殺人嫌犯的落魄相,張明明表現得很淡定,也看不出有悔恨之意。

張明明個子不高,但身體健壯。渾身衣服都是血跡。

接下來,就是連夜突擊審訊。

張明明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

下半夜,李恨水決定見見張明明。

賀茂根介紹了李恨水的身份。

“張明明,為什麼不通過合法方式維權?”

“合法方式?我爸爸多次向法院申訴,但都被駁回。申請國家賠償,不予受理。你說,我向哪說理?”張明明開始激動起來。

“張明明,你媽媽死亡案,是不是認為判決不公?”

“是的,至少有三大問題。第一,打死我媽媽的是王富好,不是王富貴,我在現場。當年我十三歲,不是三歲。王福祥是幹部,村裡有人幫著他們家,做了偽證。

第二,定性錯誤。應該是故意殺人罪,不是故意傷害罪。最根本原因,就是王家有後臺,我家一貧如洗,啥也沒有。

第三,民事賠償部分。我媽媽死了,王家只賠償八千元,喪葬費花了一萬多。打死人,我家還要倒貼錢安葬,天理何在?”

“張明明,哪怕你有理在先,就算為媽媽報仇,但非法剝奪別人生命,都是嚴重觸犯法律的犯罪行為。這種行為肯定是不值得提倡的。你因一時衝動釀成大錯,導致非常嚴重的後果。”

“不,李書記,我不是一時衝動。十三歲那年,媽媽慘死的一幕深深印刻在我的腦海裡,揮之不去,抹之不盡。

媽媽無助的眼神,無時無刻不在提醒我,一定要為她報仇!我終於等到這一天了!

李書記,你問問村裡人,王家人是不是村霸?村裡人哪個敢招惹他們?王家人不僅打死我媽媽,還多次打傷村裡人,因為什麼?因為王福祥是個官!自古以來,官官相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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