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在第二天的下午,哥布一回來了。
與之同行的還有數百的蜥蜴人婦孺與幼兒。
白鱗部落蜥蜴人到來讓木寨據點中喧囂一片。
“是白鱗部落!”
“哥布林把我們集中在這裡究竟想要做什麼?”
長長的蜥蜴人隊伍從南門進入了木寨。
這引起了其它兩個部落蜥蜴人的注意。
一時間,木寨中的蜥蜴人議論紛紛。
如今三個部落都到齊了。
讓人不得不懷疑哥布林究竟有何目的。
“老大,我回來啦!”
在另一邊,哥布一屁顛屁顛的登上了一座哨塔。
在老遠的地方它就看到了哨塔上的老大。
聽著身後哥布一那氣喘吁吁的聲音,李蒙咧嘴一笑。
“很好,哥布一,哥布丈,哥布勝,這裡就交給你們了,好好看住那些蜥蜴人。”
輪換期將至,他也該回去做一些準備了。
“老大,你要去哪?”
哥布一有些好奇的詢問道。
李蒙轉身看向了木寨內連綿一片聳立的木製建築。
“當然是返回部落!”
李蒙本來還想著讓它們多儲備一些食物。
但想了想還是放棄了。
狩獵隊拿回來的食物都是屍體。
最多儲存三天就會開始腐爛。
哥布林有著強大的消化系統倒是無所謂。
別說三天了,就算是高度腐爛生蛆的肉都能吃。
在這個世界,哥布林就類似於地球的鬣狗。
但蜥蜴人的消化系統不行。
它們必須得吃新鮮的食物。
肉乾與魚乾的製作方法就只能向後放一放了。
未來部落想要遠征可不能走走停停的一邊狩獵一邊趕路。
這樣太花費時間。
必須要有一種能夠長時間儲存便於攜帶的食物。
“我很快就會回來!”
話落,李蒙轉身從哨塔上一躍而下。
地面很柔軟,李蒙從十五米高哨塔上跳下也沒有發出任何聲響。
穩穩落在地面上的李蒙衝入了水中。
所過之處,腳下水面被冰封。
一時間,在沼澤地的水域中出現了一條向遠方蔓延的冰道。
一路向東,不到三個小時李蒙就看到了東岸的森林。
哥布林需要兩天的路程李蒙只用了三個小時。
可見速度有多麼的驚人。
李蒙沒有在東岸的森林中停留,繼續順流而上。
下午,哥布林河,北岸森林中。
林中昏暗一片,靜悄悄的。
在茂密的哥布林森林中,生存是一門藝術。
生命想要生存首先要學會的就是安靜。
一處灌木叢中突然“梭梭”作響。
枝葉也在微微搖擺著。
下一刻,一抹白影從灌木叢中衝了出來。
是一隻白色的小兔子。
從體型上看,兔子只是普通的動物。
它蹦蹦跳跳的在一朵花花綠綠的蘑菇前停了下來。
它用鼻子嗅了嗅。
蘑菇散發的奇香讓它流出了哈喇子。
它張開了嘴一口向蘑菇咬下。
但還未下嘴,林中一道黑影突然從兔子身旁一閃而過。
小兔子緊跟著騰空而起。
小兔子還沒反應過來,一張猙獰的大嘴就一口咬掉了它的腦袋。
“咔咔”的咀嚼緊跟著在森林中迴盪著。
“骨頭真脆啊!”
奔跑在森林中的李蒙咧嘴一笑。
比起魔獸,普通的動物簡直美味極了。
連骨頭都是脆的,那種嘎嘣脆的滋味非常美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