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3章 县城买枪(1 / 3)

 年代 / 現代言情 2271 字 2023-06-15

“威力更大的槍?有。”

營業員轉身從架子上,拿下了一把真傢伙,“同志,這是一把可以打熊的獵槍,不過得有公安局或者單位的證明才能買。”

“打熊?這把槍可以打熊?”

“嗯,草原上獵熊的獵人,都用這把槍的,威力很大。”

陸芳芳只能羨慕地看著。

她就是有公安局的證明,也不敢買,怕傷著自己,這可是火器。

“獵熊……”

陸芳芳又想到了營業員說的草原獵人。

她就打個鼠兔、兔子,獵熊那真是不敢想。

“同志,草原上真有人敢獵熊?”

營業員頓時來了談興,他連忙點了點頭。

“就上個月,下西溝公社的野娃,在大西山上,打了一隻棕熊。”

民樂是個小縣城,就幾條大街,縣裡要是發生什麼事,不用一天都能傳遍縣裡。

“那熊膽賣給了縣裡收購站,聽說賣了三四百元,還有熊皮,那也值錢,賣了能吃好幾年。”

營業員說著,羨慕得不行。

他每個月工資才三十多,人家打一頭熊,夠他幹兩年的了。

不過他也不嫉妒,見陸芳芳聽得入神,他繼續說道:“不過獵熊不成,送了性命的人也不少,去年,三道溝公社送來縣裡一個人,救都沒救過來。”

“聽說是打了熊一槍,見棕熊趴在地上不動了,他著急去取熊膽,沒想到他人剛到,熊就起來了,直接拍了他一爪子,人送到縣裡就不行了。”

陸芳芳摸著氣槍,就跟聽故事似的。

該驚歎的時候驚歎,該嘆息就嘆息,這可把營業員的話癮勾了出來,又說了一些草原獵人的事。

這個年代,吃商品糧的還好一些,土裡刨食的,就沒一個容易的。

有些人日子過不下去,就盯上了草原、林區的野物。

厲害有能耐的,就拿著槍幹大傢伙,其中,棕熊最值錢,它的熊膽跟皮毛都不便宜。

沒錢又沒膽,手裡連個傢伙事都沒有的,就去野外下個套子,抓些鼠兔、土撥鼠什麼的。

陸芳芳也是第一次知道,這邊還有人專門抓土撥鼠吃。

這東西肥嘟嘟的,身上都是脂肪,能熬出油來,就跟豬油差不多,肉也好吃,就是不好嚼,燉幾個小時都不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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