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沒有,我的戶籍一直在老家興安村。當年我家境也還行,我娘臨走之前將我託付給楊大花的時候,給了十多兩銀子。我被帶到這前,我爹孃給我留下的田地和房子,都被她賣了。”
“她說我們不住那,田地擱太遠不好管,也不好賃出去。房屋不賣的話,沒人住壞的快,每年還要花錢找人修葺,不划算。”
王燦說著,忍不住嗤笑。
當年她年紀小,父母都沒了,不知道往後該怎麼辦。
這時候楊大花來了,對她很是和善,且她娘臨終前讓她乖乖的聽對方的話,她就照做了。
誰知對方和善是假,圖財是真。
在拿了她娘給的那麼多銀子後,等辦完喪事,轉頭就把她家房子和田地都賣了。
並且說得很好聽,什麼那些銀子他們替她保管的,等她以後出嫁了再歸還。
天知道楊大花兩口子突然得了那麼多銀子後,一回水雲村就到處打探誰家有地賣。
這不,前後三年,就陸陸續續添了七畝良田。
當然,他們也不會在本村買,而是把那七畝水田都買在距離這裡不遠的村落,之後每年就靠著收租過日子。
要知道良田一畝可是要八兩銀子,楊大花不可能把所有的銀子都拿去買田,可見她拿了她家多少錢?
這事水雲村的人都不知道,還當楊大花心善收留了姐姐家女兒,幫忙養到大。
水雲村的人都說,她有個好姨。
上輩子,她不知道這事,也覺得自己有個好姨。
等啊等的,等到出嫁,才發現說幫自己保管的錢沒了。
不,人家是壓根就不承認有這筆錢,還說沒賣過她家的房子和地之類的。
甚至連她娘臨終前給的十幾兩,都變成了一兩多,並且說那些銀子,都在給她娘辦喪事的時候,花出去了。
她也是在後來災荒來了,楊大花哭著說,早知道會這樣,當年就不該買那麼多水田,才知道這一切。
想到這些,王燦冷笑一聲,眼底帶著濃濃的譏諷。
“先不說他們到底拿了我家多少東西,便是說我到他們家,連十年都不到。這些年我洗衣做飯砍柴下地,什麼都幹。這就算是給人當下人,也能換口飯吃。”
“我覺得自己沒欠他們什麼,那些銀子現在已經沒有證據了,和他們扯皮也沒用,就當是我感謝他們這些年對養恩。但願從此以後,再無關係!”
李媛看過原書,知道王燦今年十六,是在八歲那年到的楊大花家,但還真不記得她的戶籍並不在一塊。
不過裡面倒是有說,當年王燦娘給的銀子還有被楊大花賣掉的田地的事。
因為女主王燦重生後,面對又要被嫁人,就一心擺脫楊大花家,順帶囤物資。
然後到處弄錢,就想起這筆錢財。
為了討回來,還費盡心思去要。
這些過程,在那本書前期可是著重描,前前後後佔了二十來章,歷時可是兩個多月。
不過這一切,好像在她穿書之後,就變了。
原本這個時候,王燦應該在琢磨,怎麼弄回屬於她的一切才是。
然而看她這架勢,不想和楊大花計較了,還要跟自己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