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燦聽到上輩子也就是這狗官,成天就知道要錢要錢要錢。
除了要錢,等災害來了,跑得比兔子都快。
這種人當縣令,他們往後的日子,怕是比流豐縣還難。
上輩子,流雲縣雪災那麼嚴重,死了那麼多人。
在那麼艱難的情況下,老百姓都沒緩過來,那狗官就那樣了。
如今沒遭災,那狗官肯定會比上輩子還過分。
想到這些,她心裡特別難受,想讓大家趕緊離開這。
可是,現在外面災情也嚴重,他們能去哪?
馬上就要過年了,等過完年,要不了多久就要春耕。
大夥兒在這裡有家有地,是不會輕易走的。
她也不能告訴大家,會有旱災,有水災之類的。
就算說了,估計也沒人相信,反而最後還得把自己搭進去。
何況,路引哪有那麼好辦?
要不是之前她媛娘姐說路引,她都想不起來,這玩意兒就被那許狗官把持著,要花錢辦。
上輩子剛開始逃荒時,她就聽人說,有人在看到那麼長時間都不下雨,且天氣異常酷熱時,就想搬離。
然而姓許的狗官,不允許衙門給人開路引。
想要辦理的話,一張路引得二兩起步。
不管對方年紀大小,哪怕在襁褓中,也得要,且還要根據時間定價格。
如果路引上寫離開得久,每十天加一兩。
按這樣算,要把老宅人帶上的話,沒有個二三百兩都不行。
他們如果要走,肯定是要提早走,最後還得有地方接收。
關鍵不能打著做生意的名義去,因為商戶不能走科舉。
如果說做生意,那她鈞子哥和三堂兄就不能科考了。
且連戶籍,都要變成商戶,而不是農戶。
她算了算,保險起見,按照三個月來算,就是九十天。
二兩起步,十天加一兩,等於加九兩。
一個人出門在外三個月,不說別的,光是輕飄飄的一張路引,就要十一兩銀子。
老宅現在大大小小的加起來,就是十四個人。
加上他們自己這邊,媛娘姐和兩個孩子以及她茂才舅舅。
那就二十個人!
不說別的,就這二十個人的路引,就得花二百二十兩。
這都不算外嫁出去的李琳和李姝,如果加上她們的夫家,那就更不得了。
而且,這前提是大家都願意走。
然而,這可能嗎?
如果知道有災難,自己要走了,還能不通知孃家一聲,不喊他們一道走?
大伯孃,三嬸,以及幾個堂嫂,家裡據說都是李家坳附近的。
這要是親戚加親戚,哪怕是傾家蕩產弄來路引走了,那往後住哪?吃什麼?
還有,李氏其他族人,就不管,任由他們去死嗎?
這樣會不會影響到媛娘姐的空間?
畢竟還有那所謂的奮鬥值之類的。
想想這些,王燦就腦仁疼。
她想等晚點去問問李媛,看看她能不能先和謝硯之成親,然後找個理由先住府城去。
嗯,她謝哥是秀才,八月要參加秋闈,可以先去府學讀書。
到時候就讓他們在府城賃個大宅子,回頭老宅的人,打著探親的名義,都跟著一起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