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玉兒一聽十三年前的事,手下意識發抖。
當時她是藉著上香的名義出去的沒錯,和高老爺廝混也沒錯。
但高老爺的最終目的是販賣私鹽,而她則是藉機會情郎罷了。
當年的鑫陽府有些亂,錢通判和那時候的知府並不對付。
而高家一直都得通判府的庇佑,因此要幫忙做些事的。
其中之一,便是販賣私鹽。
當然,派人佯裝盜匪,打劫往來的客商也是他們合謀的。
這些盜匪,其實是高府的“護院”。
哪怕有出人命,那也多為普通老百姓和一些小商販。
像殺了有功名的趕考秀才,那還是第一次。
可是當初不殺不行,他們倆就住在一戶“莊稼人”家中。
因隔壁是一個啞婆,而他們住的地方也沒外人。
所以夜裡顛鸞倒鳳之時,情緒有點高亢,說話就沒那麼注意。
誰曾想,那時隔壁剛好有趕考書生來借宿,還又那麼巧得被聽了去。
販賣私鹽可是死罪,既然被人知曉,他們豈會留他性命?
可對方到底是秀才,還是和人作伴一起來趕考的。
只是他是走在最前頭,也最有可能聽到的人,所以他們才會對他直接下手。
但有其他秀才結伴,這事就鬧得有點大,因此販賣私鹽做得越發的隱蔽,而盜匪,則是趁機“被除”了。
然而這事已經過去那麼多年,該處理的人,她也都處理了。
這秦琳是從哪得知的?居然還把蔡婆子都給收買了去!
不管吳玉兒心裡此時有多惶恐,也不管孟鵬聽到秦琳的話後,馬上就叫人去陳家傳喚蔡婆子,此時的李媛,心裡很不平靜。
十三年前,趕考秀才,被盜匪劫殺。
這每個詞,她都很熟悉。
不出意外的話,那人,就是原主的爹!
她爹趕考的路上遇到盜匪,傷了肺腑,抬回去後,治療了兩個月就死了。
之後過了半年,他們才分家的。等於,是翻了一個年。
分家時,鈞子十歲,如今又是新的一年,鈞子虛歲二十二,剛好就是十三年。
她只是來吃個瓜而已,沒想到會吃到自己身上。
作為苦主,對方有可能是她的殺父仇人,這個公道,她必須要討回。
如此這般想著,李媛上前對孟鵬彎腰行禮,同時說道:“大人,我爹李建安是秀才,十三年前為了參加鄉試來府城趕考,卻在路上被盜匪所傷。等抬回去後,重傷不治,最後撒手而去。如果高夫人所言為真,那吳玉兒和高寧垚就是殺人兇手,還請大人為我李家討回公道!”
不管是高寧垚,吳玉兒也好,秦琳和在場圍觀的百姓也罷。
誰都想不到,在場居然有個當年那秀才的女兒。
看她那穿著打扮,看起來不像是個窮人家。
尤其是之前他們有人還在蘇府圍觀過,知道這婦人和這孟大人還相熟。
這下,這事肯定不會善了……
高寧垚沉得住氣,哪怕有李媛作為苦主的女兒出來討公道,他依舊面色不變,好像說得人不是他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