琬琰思來想去,沒機會,原主也沒去過縣城,本鎮的舉人老爺就是最有地位的人,她又想了一想,在原主的記憶裡,過上十天會下一場秋雨,從上游衝下來一具男屍,然後村長嚇了個半死,火速到縣衙報案,生怕累及李家莊,攤上人命官司。
知縣大人是去歲的新科進士,據說還是一個榜眼老爺,很有學問,當即派了差捕、仵作來查案、問詢。
五日後,村長老孃要辦七十歲大壽,全村人都要去吃壽酒。原主記憶裡,李大牛會被叫去幫忙,陶三娘帶著除琬琰以外的三個兒女去吃壽酒,結果陶三娘喝了個大醉,又笑又哭,還說了一堆亂七八糟的事。
這件事可以利用!
琬琰說了句“我真是你生的?”陶三娘心虛,接下來幾天待琬琰都不錯,也至五日後村長老孃的壽辰,將她也一起帶去,一家五口人吃壽酒,只給了五十文錢的壽禮,陶三娘還一臉“好虧”的樣子。
飯菜一上桌,所有人便開始搶,只見人手與筷子齊舞,眨眼之間,菜就精光了。
陶三娘嘴裡斥罵道:“你這沒出息的,連吃壽酒的壽宴菜都搶不來,這席面上的菜,圖的就是個搶得歡,搶得樂,搶喜氣呢。”
說得好有理,明明就是歪理,這哪是吃飯,分明就是強盜搶飯菜。
琬琰決定入鄉隨俗,待第二道菜一上,當即用筷子串了幾塊肉上,咬一口,再一口,就數她這次搶得最多。
秋顏在一邊喚著:“大姐!”
琬琰只作未聽,她還是顧好自己,再疼他們有何用,害原主中毒的那碗稀粥可是秋顏端來的,那時候秋顏也有十五歲了,雖然現在還是四歲小姑娘,她如何知道那碗飯有毒,顯然是知道陶三娘害原主性命的事。
“大姐。”秋顏又喚了一聲。
琬琰看了一下最後一塊肉,正伸著筷子要她咬,秋顏一口咬下,不見肉,卻是被一邊“掛角”的冬貴搶奪了去,髒乎乎的小手將搶到的肉一把喂到嘴裡,洋洋得意地看著秋顏。
秋顏扁著小嘴要哭,琬琰道:“秋顏別哭,一會兒我給你取菜,一會兒就有好吃的。”
第三道菜上來,琬琰再次發揚“搶”之美德,一筷子搶到不少,放到自己的碗裡,冬貴不取桌上的,只與她碗裡的搶,琬琰道:“你比秋顏大,讓秋顏多吃幾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