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凌市長,我有個要求,不知您能否答應?”
袁萬水出聲發問。
“什麼要求?”
凌志遠眉頭緊蹙,面露不快之色。
袁萬水顯然想借機拿捏,這讓凌志遠心裡很不爽。
“凌市長,汶陽商業大廈倒塌,我作為承建方,有不可推卸的責任。”
袁萬水沉聲說,“這點,我承認,也願意為此付出代價,但您要保證我三年內出來。”
說到這,不等凌志遠回答,袁萬水繼續說:“您是副市長,又是市公安局長,這點事應該不難!”
凌志遠聽到這話,陰沉著臉說:“袁總,你也知道我是公安局長,並不是法院院長。”
“你判多少年,我說了不算!”
“退一步來說,就算我是法院院長,也無法給出承諾!”
袁萬水聽到這話,臉色當即陰沉下來,冷聲道:“凌市長,您要是這麼說的話,那我……”
“怎麼,袁萬水,你想出爾反爾?”、李儒隆一臉陰沉的喝問。
袁萬水抬眼看過去,急聲道:“李局,您別誤會,我不是想出爾反爾,而是三年是我的底線。”
“如果出賣了親哥,還要判五年、六年,那我不如在局子裡蹲十年半年了,反倒心安!”
袁萬水這話雖有幾分強詞奪理之意,但也不得不說,有一定的道理。
李儒隆和吳翔華雖對他的說辭不滿,但並未出聲,而是抬眼看向凌志遠。
凌志遠是蕪州公安系統的一把手,這事必須由他來拍板。
根據袁萬水所犯罪行,判刑應該不會超過三年。
凌志遠經過一番權衡後,正色道:“行,沒問題,我答應你!”
“只要拿出山水建設的股權協議書,並說清資金去向。”
“我保證,你的刑期不超過三年!”
袁萬水聽到這話,滿臉欣喜,急聲問:“凌市長,您說話算話,不會忽悠我吧?”
“袁萬水,你若沒有一個任市長的哥哥,連和我說話的資格,都沒有。”
凌志遠一臉正色道,“你覺得,我會在這事上忽悠你嗎?”
袁萬水聽到這話,微微一愣,臉色當即陰沉下來。
這話雖然難聽,但卻是實話。
凌志遠是蕪州公安系統第一人,若不是袁萬水手中握有袁萬山違法犯罪的證據,確實沒資格見凌市長。
“快點說,別磨蹭!”
李儒隆沉聲催促,“凌局日理萬機,可沒空和你在這磨嘴皮子!”
袁萬水臉上露出幾分鬱悶之色,出聲道:“凌局,我將我們兄弟倆簽訂的股權協議,放在銀行的保險櫃裡了。”
“只有我本人過去,才能打開保險櫃。”
袁萬水這話並非耍花招,而是實事求是。
他心裡很清楚,這份股權協議對哥哥至關重要,絕不可能隨便亂放。
“你哥將你打到奧門賬戶裡的錢,提取到哪兒去了?”
李儒隆急聲追問。
只要確定袁萬山拿了山水建設的分紅,這事就好辦了。
“他將錢提到了市府辦副主任裴吟雪的賬戶裡了。”
袁萬水將心一橫,出聲道,“如果需要用錢的話,再從那提出來。”
凌志遠、吳翔華和李儒隆互相對一眼,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