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11章 公务私事区别大(1 / 2)

 都市日常 / 都市 2157 字 2024-02-03

馮維良雖然強壓住火氣,但在言語之間仍不可避免的表露出來。

凌志遠事先不打招呼,竟將他弟弟給拿下了。

換做誰做市委書記,都要火冒三丈。

凌志遠聽出馮書記話語中的憤怒,但卻絲毫不以為意,沉聲問:“書記,請問是公事,還是私事?”

“如果是公事,我立即過去;若是私事,我就不用如此著急了!”

馮維良聽到這話,差點沒把肺氣炸,怒聲道:“我以市委書記的身份,讓你過來談事,你還要問公事、私事?”

“當然了!”

凌志遠應聲作答,“書記,這會可是下班時間,我剛從市紀委回到家,累的不行。若是公務,我就算再累,也得趕過去,如果是私事,那可就另當別論了!”

馮維良再也按捺不住了,怒聲喝問:“你讓人將我弟弟帶到市紀委去了,請問,這是公事,還是私事?”

“哦,書記,你說的是這事呀!”

凌志遠淡定作答,“這起案件正在偵辦中,我現在也不瞭解情況。等明天到紀委,問清前因後果後,我再去縣委向你彙報。就這樣,再見!”

不等馮維良出聲,凌志遠直接掛斷電話。

聽到耳邊傳來的嘟嘟忙音,馮維良憤怒不已,重重將話筒砸在話機上。

“他媽的,姓凌的越來越過分了。”

馮維良怒聲喝道,“老子若不給他點顏色,他就不知道誰才是寧州的老大。”

想到這,馮維良立即給市長馬連運打電話,如此這般交代了一番。

馬市長對馮書記言聽計從,在電話那頭,唯唯諾諾,連聲稱是。

凌志遠掛斷馮維良的電話,立即給李儒隆打過去,告訴他,馮維銘被拿下了。

36號地招標案中存在違法亂紀的行為,是顯而易見的事。

天緣恆福副總劉亞東之所以底氣十足,咬死不說,是因為有馮維銘撐腰。

現在,馮維銘被拿下,對他的審訊,將會極為有利。

李儒隆聽後,連忙詢問詳細情況。

當得知另一副總殷水生因為被馮維銘戴了綠帽子,憤而檢舉揭發他,李儒隆沉聲道:“善惡到頭終有報!”

“馮維銘幹了太多缺德事,連老天爺都看不過去了。”

凌志遠輕點一下頭,出聲道:“你說的沒錯!”

“你們要好好利用這機會,爭取撬開劉亞東的口。”

“馮維銘給莫英豪送了十萬元賀禮,就算查實了,也不會有太大名堂。”

“36號地違法招標一事,如果落到實處,他可是吃不了兜著走的。”

李儒隆聽後,沉聲作答:“好的,明天一早,我就親自提審劉亞東,將這好消息告訴他!”

“一有消息,我立即轉告你!”

凌志遠聽後,輕嗯一聲,掛斷了電話。

翌日一早!

市委書記馮維良由於一夜沒睡好,正在做美夢。

呂蕙蘭伸手打開門,怒聲道:“這都什麼時候了,你還有心思睡覺!”

“維銘被紀委拿下了,你不想方設法將他弄出來,他一旦將公司的事說出去,你可就麻煩了!”

馮維良睜開睡眼,沉聲說:“我昨晚就打聽清楚了,姓凌的以殷水生送給莫英豪父親十萬元賀禮是維銘指使的為由,將他拿下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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