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這樣嗎,那我給阿嬌發條消息。”林清夢愣了一下,旋即反應過來。
的確,陳易沒有綜藝節目曝光,又是個還沒入行的新人,如果不靠蘇河的關注度,很難會有熱度。
不過幸好華納溯河提前預告了下個月要發的民謠,這種熱度簡直太適合陳易了。
“對了,昨天阿嬌在微信上說,有人找你寫歌,不過被我拒絕了。”林清夢看到和阿嬌的聊天記錄,才想起這件事情。
“寫歌?”蘇河愣了愣。
“定製的費用還不低,直接給了三百萬,不過要求是最少能拿熱歌榜第二。”林清夢笑著解釋道。
“三百萬都拒絕,這不是你的性格啊?”蘇河眉頭一挑。
“阿嬌說那人要所有版權,甚至連署名權都不留給你,相當於花錢買一首歌,雖然短時間來看是賺,但拉長了之後你一首歌賺得絕對不止三百萬,而且連署名權都不給,我認為是在侮辱你。”
林清夢很認真地說道。
在她看來,署名權是一個製作人最後的尊嚴。
哪怕是在大公司裡面,歌曲的版權被公司掌握,但署名一般會留給原作者,畢竟這行靠的是名氣,名氣越大身價就越高。
這種直接花錢買歌, 啥都不留的行為,如果普通的新人的確求之不得,但蘇河可是連拿兩個月熱歌榜冠軍的製作人,這就有些侮辱人了。
“你讓阿嬌公佈一下,想找星河寫歌的,最多給演唱方面的版權,而且還要星河制定歌手。”
蘇河覺得,為了防止這種無效的業務越來越多,直接發個聲明要好上不少,畢竟隨著他的名氣越來越大,訂單肯定也會越來越多。
“行,我馬上讓阿嬌去發公告。”林清夢點頭答應下來。
“大家準備一下,今天最重要的一場戲開始了!”
就在這時藍洋準備開工。
大家也都重新上了公交車。
這半個月的時間,男女主的戲份已經拍得差不多了,現在已經到了收尾的階段,還剩下幾個重要的鏡頭,需要著重對待。
比如今天拍攝的公交車上男女主搶高壓鍋,被陶映紅捅刀子的劇情,這段劇情對於演技的要求非常高,所以藍洋放在最後面來拍攝。
而這段劇情緊接著就是下一個劇情,男女主下一次循環之後,再次去搶高壓鍋,男主情急之下直接把陶映紅給捅死,拉著女主下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