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答一个问题

 年代 / 現代言情 1264 字 2023-12-29

讀者三明治同志,說在別的書上看到對公私合營進行詆譭,說這是一場赤裸裸的掠奪,想讓我說說是怎麼回事,尤其是錢的問題。說實在的,這本書能看到這裡的,基本上都不會相信這種說法的,相信這個說法的,早就氣死了。但是作為忠實讀者的要求,又不好不滿足,什麼必要性,必然性之類的事就不說了,大致說一下錢的分配問題吧。

舉一個例子,你有一個全資廠子,經過審核評估之後價值一萬塊錢,合營第一步是增設公股,用於獲得廠子的經營權,就是直接在這個基礎上增加一萬的價值,現在這個廠子值兩萬塊錢,但是你的股份被稀釋到百分之五十,不過不享有經營權,只有監督權和建議權,當然名義上也有否決權,還是價值一萬。國家會通過贖買的方式回收你手裡這百分之五十,但是分十年還清,每年給你一千塊錢,但是每支付一年,你手裡的股份就會減少百分之五,直到十年之後徹底完成改造,而且還給百分之五的利息。這也是為什麼出現了有些人說,本來應該是二十年付清的價錢,國家只給了十年,然後後面想賴賬,就內亂了十年。他們完全不管這裡面的股權結構,就咬死一點,我的公司,每年減少百分之五,應該是二十年啊,為什麼就還了十年呢。

另一邊,開始改造之後,作為股東你是享有分紅權的,理論上總分紅金額不能低於每年淨利潤的百分之二十五,實際上也不會高。按照股份比例進行分紅,也就說第一年,你能拿到全廠淨利潤的百分之十二點五,第十年,你能拿到全廠淨利潤的百分之一點二五,但是這十年,國家的工業是怎麼發展的,經濟發展速度有多快,不會大家都不清楚吧,你可以分到多少分紅,也應該心裡有數吧。平心而論,換成你自己經營,你能賺到這些錢嗎。

就算是分紅不多,哪怕是廠子關門大吉了,但是你這個廠子最初的估值可是連本帶利一起給你了,最起碼你沒有賠錢,那個時候可沒有什麼公私分開,破產保護之類的東西,你要是自己經營破產了,傾家蕩產都是好的,負債累累才是常態。可是一旦合營,最起碼本錢保住了。只能說,把你一個高風險高回報的投資項目,給你換成了一個低風險,低迴報的項目,讓你喪失了選擇權,但是這個不能稱之為掠奪吧。

另外還有一點,最初提出這個要求的就是那些大老闆們,他們是自願的,而且是主動的,甚至他們就是背後的推手。為啥,打贏聯軍之後,大家都知道,這個新生政權站住了,在大層面上,他們已經無力迴天了,他們怕我們學習毛熊,直接用吊路燈和西伯利亞種土豆的方式進行改造,所以他們提出了這個辦法,而且他們自己提出來的比這個要激進的多,遠的不說,就一個,最初的提案裡面說,所有的股權全都一次性轉交,然後分十年還清本金。看懂了沒,他們不要利息,不要分紅,但是後面要考慮執行,被改成了這種樣子。

至於有人說,國家把廠子經營破產了,如何如何,就一個問題,說句不好聽的,你這個廠子國家經營都能破產,你自己經營會是什麼情況還用說嘛。有了這個分紅問題,現在回頭看看,63年提出來的,廠子要以利潤為第一目標,以利潤為綱,不能進行不計成本的研究,到底是在替什麼人說話就很清楚了,可以說,要是當時國家同意了這個要求,回頭就有人敢呼籲還利於民你信不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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