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90、何君平的特色发言(1 / 3)

 年代 / 現代言情 3143 字 2024-01-22

“一大爺,那他姜玉柱就平白打我一頓,我妖要是原因出錢,我也打他一頓行不行,沒這道理是不是。”

“大茂,那行,我把人給你叫過來,你給他說,他答應了還則罷了,要是不答應,我親自送你們去保衛處,到時候是非公斷,廠裡必然有個說法,我還告訴你一個消息,這件事發生在小學裡,對孩子的影響非常惡劣,廠裡已經兩次命令要徹查,絕不姑息了,你覺得,他們想不想找一個能完美頂罪,並且有證人的犯人呢。”

“我……,行吧。”許大茂一點都不想答應,但是沒想到這一次自己還是沒有考慮周全,忘了這群王八蛋不幹人事了。

“那行,晚上,我就說是誤會,經過我和老劉的調解,你們兩個已經和解了,行吧。”晚上本來就應該有一個全院大會,有正事,就是交代,最近不要去一些比較敏感的地方,出門在外一定要注意言行舉止,不要給國家丟臉。這種事京城地區的人已經習慣了,這肯定是又有那個國家的大人物要來了,不是一次兩次了,大家已經可以非常圓滿的應對了。之前不是沒鬧過這種笑話,有個人覺得自己在這裡沒有受到公平對待,把外國人當成了青天大老爺,想要直接在大街上攔截告御狀,結果還沒有靠近呢,就被摁了,至於後果,可想而知。關鍵是,這人還是個律師。(這事是我從某人的回憶錄裡看的,不保真,就像歐陽修寫的新唐書一樣,連對話都寫的跟真事似的。)

立國初,我們沿襲了前朝的律師制度,一開始大家配合的很好,但是很快,就出事了,由於法律的極度不完善,所以一群訟棍級的律師,在打官司的時候幫助,搞出了很多違背公序良俗,悖逆人倫道德,挑戰公眾認知的惡性案件。比如,某人在糧食沒有統購統銷之前,惡意提高糧價,製造糧食恐慌,經過多次審判,在律師的運作下,居然無罪釋放,理由是,他漲價是他個人行為,是商業自由,他漲價了,別人沒漲啊,你嫌他的貴,買別人的啊,問題是,這個人利用前朝餘蔭佔據了全城七成的糧食銷售。當然在58年,這個人以欺行霸市的罪名被抓了。

再加上有罪推論和無罪推論的問題,律師群體是堅持無罪推論的(這兩個誰好,到現在都沒有明確的說法),而且把這件事落實到了刑法草案上,這引起了執行層面極大的不滿。再加上,一些律師都引起民怨來了,這件事本來不怪他們,畢竟律師就是為當事人爭取權利的(這個邏輯是西方引進的,可不是自古以來),可是他們的當事人屬於戰犯,是沾滿百姓鮮血的劊子手。這當然引起了百姓極大的不滿,當大部分人都偷偷的躲起來的時候,居然有幾個人和老百姓打起了擂臺,說這是律師的職業道德,是律師的職業熱情。好傢伙這下子,事情可就鬧大了,為了所謂的職業道德去無視公共道德,為了所謂的職業熱情去侵害民族感情。

五零見聞錄最新全文無錯無刪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