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1章 李振民完美计划(1 / 2)

 都市種田 / 都市 2236 字 2023-09-16

兩人來到豐澤樓訂了個包廂。

“振民,你來找我有事商量,應該不只是詢問徐慧珍的情況吧?”

林雪茹其實在李振民開口詢問徐慧珍的情況時候就看出了一點端倪。

李振民去找過徐慧珍,很顯然是有事的。

沒找到人才找的她。

林雪茹跟徐慧珍一直不對付,倒不是要死要活,也不是爭風吃醋,就是犯蠢的兩人誰也不服誰。

在李振民開口的時候,林雪茹第一反應是嘲諷徐慧珍進行落井下石,但轉念一想,這不是別人而是李振民打聽。

換做別人她也許會添油加醋的說,但她知道李振民有多聰明,有多厲害。

要是在李振民面前亂說,說不定就會留下背後嚼人舌根以及小心眼的印象。

所以她最終考慮再三隻是將事情陳述了出來,並沒有摻加太多的主觀想法。

事實證明,她的做法是對的。

從李振民後面展露的那一番見識和才華,她心中就感到亦真慶幸,幸好自己沒亂說,否則可能要錯過什麼。

不過她還是不知道李振民要找徐慧珍做什麼。

“如果徐慧珍幫不到你的忙,以我倆的關係,我肯定盡力而為。”

林雪茹恢復了正經,臉上掛著友善的笑容。

李振民暗道這女人尺幅把握不錯,也很聰明。

他也沒多隱瞞,說道:“我這裡確實有一個生意想要找人合作.....”

接著他將蓋房子的事情說了一遍。

李振們蓋房子的時候要求留個地方開酒館。

當然,開酒館這種事原則上是不行的,所以李振民給了幾個好處。

第一,蓋好房子沒有產權,不會用來買賣,名義上只是給需要的人暫時提供一個居住場所而已。

如果那塊空地以後國家計劃開發什麼,那麼房子三年後可以隨時收回。

第二,老百姓不可能出錢既買不到房產又隨時承擔被收回的風險。

所以李振民提出開酒館做點小生意,掙的錢除了工人開銷之外優先分配給集資的百姓。

如果萬一真的三年後國家要開發地皮做其他的事情,房子要拆除,到時候還沒賺到老百姓集資的錢,那麼這分錢將由李振民個人來承擔。

李振民的工資水平足以做這個保證。

如果提前將錢掙回來,那麼剩餘的利潤就會百分之三十無償上交集體,用作節假日活動以及老人醫療方面的開銷。

最後剩下的錢才是用來償拉贊助的錢。

這兩條下來,上面沒有任何阻攔的理由。

只給三年的使用權,完全不影響國家長遠的開發計劃,並且給需要的人提供的住處,還解決了一部分就業的問題。

唯一的難點就是誰會當這個冤大頭會出資蓋房子。

當然。

李振民這麼做有自己的考慮。

別看公寓可以三年後回收,但房子蓋起來了,到時候住了人,國家真的敢收回嗎?

可不是收回就收回的,民心這種事只要不是傻子,到時候在位的領導也不敢做出民怨的事情。

老百姓這種存在可不會給你講那麼多道理,只要住進去了,那搬出來就要困難無數倍。

在這種情況下,李振民有三年的酒館經營權,國家不會介入。

掙多少錢還不是自己說了算?

聽完李振民的想法,林雪茹驚訝得合不攏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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