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處於昏迷之中的張麗,無法自主地將蒙在自己面上的紙巾給取下,被活活地憋死!”
在聽到了李博陽這麼說以後,林軍跟鄭庭皆是恍然大悟。
李博陽的這種推測,是符合現實的。
他們之前想不通的地方,都想通了。
唐凱低著頭,久久沒有開口說話。
李博陽也終於祭出了絕招了。
“你對張麗的感情不管怎麼說,都是真的吧。”
“你跟她談了多久的戀愛了?”
“大學四年,加上畢業一兩年,有五六年了。”
唐凱的聲音沙啞。
“六年時間。”
李博陽繼續說道:“不管你現在怎麼恨張麗,你跟張麗怎麼也說,都是好過的。”
“你親手把自己愛的人,自己的戀人,自己的老婆給害死掉,你的心裡面就一點也不慚愧?”
“你一點也沒有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懺悔過嗎?”
“你的心裡就不會受到愧疚的折磨嗎!”
“你主動認罪的話,並獲得你岳父岳母原諒的話,爭取寬大處理,也不一定會死刑!”
不會死刑!
寬大處理!
這才是李博陽的大招。
很多人在殺人後,打死不承認自己殺人的原因是什麼?
無非就是受到法律的最高處罰——死刑!
死刑作為極刑,往往是對十惡不赦的壞人所使用的。
可是在家庭矛盾所產生的衝突之中,刑法往往是會寬大處理。
你如果獲得家屬的諒解書,並願意賠償的話,也不是不可以寬大處理。賠償個十幾萬,並服刑十幾年。
從這個法律角度出發,讓唐凱得到老人的諒解,給老人賠償錢,讓老人有錢可以請保姆安享晚年,這或許比直接槍斃了唐凱更好。
在李博陽軟磨硬泡,再加上軟硬兼施的手段之下,終於突破了唐凱的心理防線。
“都傳你是對老婆寵愛有加,你跟你老婆的感情也很好,你為什麼要殺死張麗?”
唐凱說道:“我對她張麗的確是真的喜歡,可我也不太忍受她的性格。”
“在談戀愛的時候,還能忍受她潑辣的性格,覺得她強勢一點也沒有什麼。”
“可在進入到了婚姻的沼澤地以後,我逐漸無法忍受她潑辣跋扈,說一不二的性格。”
“很多事情,她都不跟我商量,自己就做了決定。”
“我要結婚嘛,我父母就把畢生的積蓄,還向別人借了錢,建了小洋樓。”
“這是我爸媽建起來的房子,本來就該給我爸媽留房間。”
“可她卻強烈反對,給我爸媽留房間,她都不跟我說的,直接就找了我爸媽,直截了當地說了,不想跟我的爸媽住在一塊。”
“我父母也很善解人意,他們願意住在土房子裡。”
“我就很慚愧。”
唐凱哭著說道:“我父母攢了一輩子的錢,還跟人借了錢,自己蓋了洋樓,卻連住的資格都沒有。
“我真的很愧對我的父母!”
“嗯。”
李博陽、林軍、鄭庭點著頭。
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,別看唐凱跟張麗在外人的面前很是恩愛,但卻是唐凱委曲求全換來的。
“這還不算什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