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上午,秦風一早起床,帶著洗漱完畢,穿上漂亮衣服的月月,開車前往法院。他得諮詢清楚,才能做出最後的決定。
當然,他更希望能夠直接收養月月。
畢竟月月都改口了,如果由父母出面收養,那月月又要改口叫自己哥哥。
不是其他的,而是從心理上考慮,對於月月會有一些不利的影響。雖然影響不大,但秦風很小心。
他不想因為一些不必要的問題,而讓本來心裡的創傷基本癒合的月月,再出現什麼不好的變故。
然而諮詢的結果並不盡人意。
中院民庭庭長在這方面的經驗很豐富,看過秦風提供的資料,以及瞭解過情況之後,庭長給出了一個建議。
由天河市局和當地民政局走正式文件,然後由市局負責領養。
而市局可以成為法律規定中,有領養資格的組織。這樣,市局可以再指定一人來負責孩子的生活等等。
或者,直接由秦風的父母出面領養。
目前只有這兩個辦法。至於變更監護權的問題,因為孩子還小,這方面法院更不敢隨便判。
從法院出來,秦風又找了律師諮詢。
律師表示,秦風直接提出領養申請肯定是不會通過的,目前國家的法律是不允許的。畢竟他才二十三歲。
而法律規定的領養人年紀,必須要達到三十週歲。
雖然月月有其他的實際問題,但法律條款擺在那裡,沒有出現變更或者特別解釋之前,是不可能更改的。
當然,也可以先將孩子養著,但後面涉及到戶口,孩子的教育等緊迫的問題,卻無法得到解決。
車上,秦風坐在駕駛室,車子沒有啟動,皺眉沉思。坐在後排的兒童座椅上的月月,小臉也皺成了一團。她雖然不知道秦爸爸在愁什麼,但她卻知道可能和她有關係。
小腦袋一歪,伸手解開安全帶爬到中控臺上,伸出小手輕輕按在秦風的眉心處:“秦爸爸,月月可以一個人的。”
“……”聽到這話,秦風一驚,知道自己的行為讓月月誤會了,趕緊解釋道:“月月不要擔心,秦爸爸是在想後面讓月月上哪個幼兒園呢。”
“秦爸爸,月月不是三四歲的小孩子了,月月五歲了。”
看著月月一臉認真的小表情,秦風笑了:“是啊,月月是小大人了,那月月回座位做好,栓好安全帶,秦爸爸帶你去找叔叔阿姨們玩,好不好?”
“好!”
見秦風笑了,月月也開心了,何況還可以見到叔叔阿姨們了。
乖乖的爬回後排,坐上兒童座椅拴上安全帶。
“秦爸爸,我好了。”
“好,那我們出發。”
“出發!”
在月月的歡呼聲中,秦風啟動汽車向市局駛去。
剛剛他已經想通了。
先以市局的名義領養,辦手續這些月月也不懂,等自己達到年齡了,再轉過來就是了,而之前,自己想的太複雜了。